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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政對地方稅法修改方案達成共識

Posted May. 19, 2004 22:06   

政府和執政黨決定,把目前最高50%的地方自治團體財産稅率下調率降低到10~30%,並把地方稅法修改方案提交給9月份舉行的定期國會。

而且還決定,對反對中央政府的方針,人爲降低財産稅率的基礎團體,從明年開始向自治團體分配國稅綜合房地産稅時,給予不公平待遇。

19日,開放的我們党政策委議長洪在馨與行政自治部長官許成寬舉行黨政協商會,做出了上述決定。

黨政就包括競選職位在內的高層公務員股份全權信託制度,決定在引入制度前,準備補充對策。黨政表示:“(如果議員是最大股東)有可能就保護企業經營權和處理非上市股票問題引發混亂,因此,有必要進行有深度的討論。”

洪在馨在會議上表示:“有必要討論相關方案,把全權信託義務物件的範圍從包括本人在內的直系親屬縮小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並對兼任企業經營的競選職位公務員規定過渡期和經過。”

但行政自治部認爲,如果出於保護經營權的考慮,對擁有股份的企業經營公務員承認例外,有可能引發公平性爭議。因此,預計在修改法律過程中,將引起混亂。

另外,黨政就總統直屬政府革新委員會決定從明年開始把6級以下公務員的退休年齡從57歲延長到60歲一事,決定綜合考慮青年失業問題,重新進行討論。



崔永海 yhchoi65@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