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受理總統彈劾審判案件的憲法裁判所採納了國會上訴委員會的申請,要求檢察機關提供對安熙正等4人的調查以及內部調查記錄的複印件。
但是,檢察機關表示:“不能出示正在審理和調查的案件記錄,憲法也是這麽規定的。”
據悉,憲法裁判所要求出示的是對安熙正、三星結構調整本部副總裁李鶴洙、三星結構調整本部總經理金仁宙、泰光實業集團總裁朴淵次4人的調查記錄,具體是安熙正在2002年8~11月從三星和泰光實業共收受35億韓元非法資金的部分。憲法裁判所將于本月30日進行最終辯論。
曾經擔任造幣公司罷工事件的特別檢察官的律師姜原一(前大檢中央調查部長)表示:“現在撤回彈劾案等政治妥協已經不可能了,盧武鉉總統不應該等待憲法裁判所的最終決定,而是應到憲法裁判所向國民道歉,這才是新的政治。”
盧武鉉總統代理團的律師文在寅表示:“如果真要成爲新的政治,反對方也應該有相應的行動。我們不會再對個人的想法發表看法。”
李相錄 myzodan@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