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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必須協助憲法裁判所

Posted April. 22, 2004 22:17   

自從國會於3月12日議決彈劾動議後,憲法裁判所在一個月零十天的時間裏展開了與其他事件不同的集中審理,並進行了4次評議,到今天將進行第5次公開辯論。僅本周就進行3次評議和公開辯論。依據法律規定,憲法裁判所在6個月內對彈劾審判做出結論即可,但是對此次事件正在以“快速審理(Fast track)”的方式進行審判。這是因爲,如果有關總統地位的不確定性問題被長期拖延下去,將不利於國家的威信和安全以及經濟。

審判長尹永哲(憲法裁判所院長)曾反復闡明:“由於是重大問題,所以將依據法定程式迅速正確地進行審理。”爲了能夠讓憲法裁判所迅速結束彈劾審判,國會上訴委員和總統代理人以及證人必須爲順利進行審判而大力提供協助。

從這一點考慮,在第4次公開辯論時,前總統秘書官崔導術拒絕作證不能不說是一種遺憾。上訴委員方面也是,就像審判部所指出的那樣,應該自我控制對能夠用檢察廳的調查代替的問題反復提問的做法。而政界必須表現出等待的姿態,以便憲法裁判所做出公正的結論。決不能以政治意圖向憲法裁判所施加壓力或使其發生動搖。

如果第17屆國會6月份召開總會,則作爲上訴委員的國會法司委委員長很有可能改由開放的我們党議員擔任。若發生這種情況,則將出現反對彈劾的開放的我們黨所屬的上訴委員與總統代理人團在法庭上說出同樣見解的奇怪的現象。考慮到這種情況,我們認爲在5月份結束彈劾審判是明智之舉。爲此,所有當事人應該積極協助憲法裁判所進行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