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開始,對漢城江南地區大部分公寓的財産稅將提高到目前的2倍以上,部分公寓財産稅最高將增加到目前的7倍。
從漢城江北地區和仁川京畿等其他首都地區的情況看,除了60~70坪以上的大型公寓以外,公寓財産稅負擔將平均增加20%。
因此,有可能會引發財産稅負擔大幅增加地區居民以及相關市、郡、區居民的反對。
3日,行政自治部長官許成寬發表以上述內容爲主的“2004年共同住宅財産稅課稅標準改編方案”。
該方案主要內容爲,把課稅計算方式從現行根據面積計算的加減法制替換爲根據國稅廳市價標準的加減法制,課稅計算方式是對公寓等共同住宅的財産稅徵收標準。
根據修改的方案,標準市價達每平方米75萬韓元以下的公寓的課稅標準將最多能減去20%,計算700萬韓元以上公寓時最高能加算100%。
當作計算公寓課稅標準的每平方米標準市價也將從目前的17萬韓元上調到18萬韓元。
因此,漢城江南區大峙洞38坪型公寓的財産稅將從今年的12.6萬韓元增加到92.6萬韓元,將達到今年的7.35倍。
漢城松坡區蠶室洞的52坪型公寓將從20.4萬韓元增加到108萬韓元,達到5.29倍。
但是,京畿金浦市長基洞77坪型公寓將從117萬韓元下降到80萬韓元,下降幅度爲31%,而龍仁市新峰洞82坪公寓將從158萬韓元下降到123萬韓元,下降幅度爲21%。根據該方案,全國697萬共同住宅當中占73.7%的514萬套房屋財産稅將大幅增加。
行政自治部表示,財産稅稅收從今年的9336億韓元明年將達到1.347萬億韓元,約增加1011億韓元(10.8%)左右。
但是,對於普通單獨住宅還適用目前的根據面積而計算的加減法制度。但對商街房屋,每坪米的標準增加額與公寓的標準一樣,將從原來的17萬韓元上升到18萬韓元。
行政自治部計劃,以建築稅標準改編案爲基礎,在漢城等地區舉行地區聽證會,收集意見,並與地方自治團體進行協商後本月內確定最終方案,然後說服各地方自治團體接受該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