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檢察廳中央調查部(檢察長安大熙)在10日表示,如果實行已通過國會總會的“盧武鉉總統親信不正之風疑惑查明特檢法”,則採取向憲法法庭同時申請許可權爭議審判和特檢法效力停止臨時處理的方案。
大檢調查企劃官文孝男在當天下午舉行記者招待會表示:“因無法接受檢察機關對(總統親信不正之風事件)進行調查的過程中推進特檢的事實,從法律角度考慮做出了上述決定。而且在調查組內部正在進行應借此機會準備對特檢正當性的標準的爭論。” 文孝男還補充說:“如果認爲檢察機關逃避進行調查或調查沒有進展,就可以進行特檢調查。但是最近特檢調查被政治爭論所左右。檢察機關認爲,現在對於只要國會立法,就可以進行(特檢)的認識,需要權力機關的引導。”
“許可權爭議審判”是指,在國家機關之間、地方自治團體之間、國家機關和地方自治團體之間産生權力由誰掌握、其程度應該如何的爭執時,請求法庭做出判斷的制度。
如果申請效力停止臨時處分,雖然沒有特別規定做出臨時處分決定的期限,但現在一般從申請之日起在數日內決定是否臨時處分。如果法庭接受臨時處分申請,則直到做出對許可權爭議審判的決定,特檢法的效力暫時被終止。
李泰熏 吉鎭均 jefflee@donga.com leon@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