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調查,我國占四成的家庭不具備償還債務的能力。
駐韓美國諮詢公司波士頓諮詢集團(BCG)6日通過分析國內一家商業銀行提供的“家庭金融負債償還能力現況”報告書的有關資料透露了上訴內容。該資料內容爲,韓國銀行、統計廳公佈的6月末戶家庭平均負債和資産、可支配收入情況等。
BCG分析認爲,以可支配收入爲准,把韓國家庭分類成10個檔次進行分析的結果,屬於倒數1~4檔次的家庭即使把資産和收入加在一起也無法償還債務。
BCG調查結果顯示,從金融資産和可支配收入最少的家庭(屬於倒數第1檔次)的情況看,每戶家庭的平均負債額爲1900萬韓元,而資産爲2200萬韓元、一年的可支配收入爲零,負債達到了資産和可支配收入的8.5倍。倒數第2檔次的戶家庭平均負債額爲1830萬韓元,資産和一年的可支配收入分別爲200萬韓元和730萬韓元,負債達到了資産和可支配收入的1.8倍。從倒數3、4檔次的情況看,負債分別達到了資産和可支配收入的1.15倍和1.01倍。
與此相反,資産和收入屬於前3個檔次的家庭的負債僅占資産加收入的10~53%,與資産和可支配收入相比,負債沒有産生較大的負擔,用所有檔次的負債總額除於可支配收入和資産的總合得出的負債比率爲33%。
BCG評價說:“屬於倒數4個階層家庭的利息超過了可支配收入的20%,因此,在可支配收入上減去生活費等費用就根本無法償還債務。”
向BCG要求資料的商業銀行有關人士表示:“占全體40%的家庭事實上處於‘不履行責任’狀態,這意味著家庭信用危險達到了無法控制的局面。如果考慮這種狀況,家庭經濟狀況在短期內將無法得到緩解。”
對此,韓國銀行行長曹基俊解釋說:“家庭信用危險確實到了嚴重地步,但是,最近呈現出了一些緩和的趨勢,如果經濟得到恢復,那麽這種狀況也會得到改善。”
朴重炫 sanjuck@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