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約工會爭議行爲的“公益事業”的範圍將大幅擴大。
勞動部高級官員7日表示:“根據4日發表的靠法律和制度改善勞資關係的方案,如果交涉及爭議物件擴大,廢除提前調停制,則罷工的頻率有可能增加。爲此將擴大限制罷工的公益事業的範圍,把國民生活的不便限制在最低程度。”
根據現行的勞動組合及《勞動關係調整法》,公益事業是指“與國民的日常生活有密切相關和對國民經濟産生很大影響的事業。”
具體指△旅客班車運輸業△自來水、電氣、煤氣、石油業△公共衛生及醫療事業△銀行及造幣事業△廣播及通訊事業等在罷工前接受15天(一般是10天)的調整的事業。
但是,今後公益事業的範圍將大幅擴大。
首先,國民養老金管理公團、國民健康保險公團、穩定雇傭中心、工人福利公團等承擔社會保險的4大政府下屬機關和對國民經濟産生較大影響的現代汽車公司等大企業將被認定是“公益事業”,成爲勞動委員會特別調整物件。
即使沒有勞資當事人的申請,勞動委員會也可以利用職權,實施特別調整,公佈調整過程,使輿論判斷,勞資雙方哪一方的主張更爲妥當。
勞動部的另一位負責人表示:“從長遠角度,也在研究擴大法定的公益事業的範圍,以多種方法限制罷工權。”
根據勞資關係改善方案,公益事業公司除了特別調整之外想要罷工,應最晚提前7天通知,公司方面可以不顧罷工是否合法,雇傭外部人力,替代工人。
罷工時期不能中斷醫院的緊急手術,運輸業的管制,電氣、煤氣、自來水的中央控制工程等與國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必需業務。
如果必需業務的人力參加罷工、勞動委員會有權下達緊急恢復業務命令,如果違抗,將受到刑事處分。
到目前爲止還沒有啓動的被稱爲“鏽劍”的緊急調整權也將積極投入運用。
對此,全國民主勞動組合總聯盟(民主勞總)公共聯盟7日發表聲明表示:“這是政府從公共部門開始,抹殺罷工權的意圖。如果繼續促進修改勞資關係法,將與政府展開全面鬥爭。”
鄭景駿 news91@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