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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選前從李元浩妻子賬戶提取了50億韓元現金

大選前從李元浩妻子賬戶提取了50億韓元現金

Posted August. 28, 2003 22:18   

28日,在曾款待過前總統第1附屬室長梁吉承的忠北清州市K夜總會業主李元浩(50歲,已被捕)的賬戶上,去年10、11月份集中提取了50多億韓元鉅額款項的事實得到了證實。

另外,據查在梁吉承兩次訪問清州(4月17日和6月28日)之前的4月11日和6月27日,李某的妻子及身邊之人分別從賬戶中提取了3.19億韓元和3.4億韓元。

特別是在對李某涉嫌策劃搶劫的秘密調查剛剛中止的上個月10日和11日,在同一賬戶內分別提取了3.95億韓元和2.7億韓元,此筆資金用於何處是關注的焦點。

據調查,忠北警察廳受前檢察官金度勳(拘捕)的指揮,在調查李某偷漏稅及違反防止墮落行爲法事件時於6、7月間全面調查了與李某相關賬戶的往來帳務,得出了上述事實,並於13日將相關記錄轉交給了檢察廳。

據悉,檢察廳正在集中調查這些現金中有一部分被用做政治資金或送給梁前室長用於“擺平”調查,或是用於其他什麽地方的問題。

查看賬戶往來的結果顯示,從去年9月份起至今年7月,在李某相關賬戶內超過1億韓元的鉅額款提取非常頻繁。因此讓人懷疑如果是用於合法的或透明的往來業務中,爲什麽要提取如此鉅額的現金的問題。

特別是去年10月11日,李某以其妻子的名義從K銀行貸了38億韓元的款。調查負責人稱:“在7月初調查K銀行信貸員時提供,當時以修建K夜總會的理由,在提供擔保後,給他貸了38億韓元。”

但是,這筆錢於當日就以19億韓元和4.5億韓元、3200萬韓元等分三筆共計提出了23.82億韓元的現金。

另外,同月17、18日從其妻子的賬戶內分別又提取了10億韓元和1億韓元現金,至11月26日又共計提取了16億韓元的現金。也就是說,在兩個月的時間內從其妻子賬戶內共提取了50多億韓元的現金。

另據查,在梁前室長訪問清州前的4月11日,從K夜總會名義社長柳某(拘捕)的賬戶內提取了2.37億韓元,從李某的妻子賬戶中提取了8200萬韓元,共提取了3.19億韓元。並且在梁某身處清州的17日也從柳某賬戶中分兩次共提取了1.05億韓元。

據傳,13日曾傳喚李某的妻子,詢問她進出賬戶的情況和用途,但妻子K某說:“我沒直接參與夜總會的經營,我什麽都不知道。”

對此李某的辯護人稱:“李某連1韓元的政治資金也未提供過。”

另一方面,曾調查金前檢察官提出的“檢察官內部庇護李某嫌疑”一事的大檢察廳特別監察組是否知道這些賬戶調查結果,如果知道,他們是否查清了這些錢的來龍去脈,這也是人們關心的焦點。

如果特別監察組未能掌握這些錢的流向或明知流向卻將它放任未管,則只能受到“非法監察”的指責。

此前的21日,大檢察廳特別監察組通過監察結果公佈:“不僅調查了李某及周邊人物的賬戶,還對檢察官幹部的賬戶也進行了調查,但未發現李某同檢察官幹部之間的金錢往來。”同時稱:“懷疑有庇護行爲是沒有根據的。”

28日,大檢察廳就金前檢察官所做的“據有關情報,李元浩向民主黨提供了3億韓元的大選資金”調查記錄一事,指出:“監察調查時,金前檢察官提供了記錄了上述內容的調查日記,於是把它移交給了清州地方檢察院。”同時稱:“但絲毫也沒有金前檢察官通過調查賬戶等查出爲大選提供資金方面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