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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三載和金己燮被判處9年徒刑

Posted August. 26, 2003 21:57   

大檢察廳中央調查部(檢察長·安大熙)26日對因“把安全企劃部(現在的國家情報院)的預算作爲選舉資金非法支援的事件”而被起訴的大國家党議員姜三載和前安全企劃部運營次長金己燮,各判處9年徒刑。

檢察機關對2人處以940億韓元的罰款,並對金己燮處以257億韓元的追加罰款

當天下午,在漢城地方法院刑事合議24部(部長審判員李大敬)進行的終審中,檢察機關表示,“利用國家重要的機構安全企劃部的制度的漏洞,造成超過1000億韓元的損失是非常嚴重的犯罪行爲。爲了用政權手段糾正腐敗的情報機關的黑暗的過去,爲了杜絕反民主事件的發生,應對被告人給予嚴肅的處分”。

檢察機關還定性說,“這次事件是把納稅人的錢用於政黨的選舉資金等,在權利核心層的高度的政治性策劃下進行的‘有組織的犯罪’”。

對此,薑三載的辯護律師強烈反駁說,“這次事件是根據前總統金大中的指示,作爲權利附屬品的檢察機關和執政黨爲了聯手鎮壓在野黨而進行的典型的有目的調查”。

薑三載在最後陳述中說,“如果,公訴的內容是事實,我將辭去議員職務,向國民道歉,但是,我並沒有把安全企劃部的資金用作選舉資金”。

金己燮說,“希望這次事件能解決我們政治現實中,在政治上的重要性不亞於地區感情的政治資金問題”。

金己燮涉嫌用1197億韓元的安全企劃部資金,在95年和96年的地方選舉和議會選舉中支援新韓國党,薑三載涉嫌在這次是事件中收取940億韓元用於96年的選舉資金,2人在2001年1月被起訴。

在此之前因被告人提出申請要求當事審判員回避等原因,這次事件的審判經過了2年零8個月的鬥爭後,終於把被告人繩之以法。宣告公判將在下個月23日上午10點進行。



吉鎭均 leo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