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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名出入於海外的暴力團夥成員被揭發

Posted August. 11, 2003 21:49   

△組織嚴密的暴力團夥=這次被揭發的暴力團夥採取在相互毗鄰地區互相聯繫、互相提供避身處或在必要的時候進行委託犯罪等方式形成了嚴密的組織。

輸由利派黑幫(音譯)行動隊長吳某(32歲,拘留起訴)在監察機關調查一開始時就在陽平地區暴力團夥成員朴某提供的隱身處躲藏。特別是檢舉當天還在作爲大學生們喜歡區的MT場所在地京畿甲平郡大城裏與江北地區的另一暴力組織的40多名成員進行足球比賽。漢城江北地區(彌阿裏、敦岩洞、貞陵、雙門洞、華陽裏等)暴力團夥每月舉行一次團結大會。

新型暴力團夥模仿美國麻非的組織管理模式。上界(音譯)派前頭目金某因構成組織犯罪團夥罪被判處入獄10年。在獄中他與手下李某等會面還繼續對其獄外組織進行“獄中指揮”。

△海外遠征暴力團夥=輸由利派吳某等5人涉嫌於2000年5月,面對該組織頭目金某經營的日本名古屋縣Hostbar的利益減少的情況,找到競爭業所用兇器捅了業主韓國人池某大腿並實施威脅等集團暴行。

又印地安派行動隊隊長田某(33歲)等4人涉嫌存在以“未照顧好收監的後輩”的理由,找到在日本滯留的李某(40歲)用兇器捅臂部等暴力行爲。據悉,此後李某避開他們逃到了美國。

△利益介入=檢警聯合調查部表示,木浦奧巨裏派(音譯)頭目金某(47歲)等3名2000年7月爲搶奪漢城恩平區佛光洞某賓館的經營權,動員20多名黑幫團夥對該賓館經營者趙某與客房租賃者薑某等威脅:“不交出賓館就殺了你們”。

羅州東亞派副頭目金某等3名涉嫌綁架上市公司某服裝出口業會長趙某並監禁在建築物地下室長達3小時,威脅交出“子公司的股份”,並實施暴力。

聯合調查部表示“以介入娛樂業等的利益積累的資金爲基礎,進行合法事業的暴力組織正在增加。”要得到國稅廳的協助實施賬戶追查,並通過其切斷資金來源,剷除暴力組織。



李明鍵 gun43@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