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8月1日開始,將試行《對舉報腐敗事件者的補償制度》。該制度的內容包括,如果向檢查廳舉報政治家、公務員、金融機關人員的腐敗現象,就可以領取最高5000萬韓元補償金。
28日,大檢中央調查部(安大熙檢察長)表示,根據“爲根除腐敗,需要國民協助”的全國特別調查部長檢察員會議結果,決定從今年8月開始到明年1月爲止引入這一制度。
引入《對舉報腐敗事件者的補償制度》的檢察廳包括大檢中央調查部(電話02-3480-2242,傳真02-3480-2757,網站www.sppo.go.kr),漢城地檢(電話02-3476-5494,傳真02-530-4898,網站seoul.dppo.go.kr)、釜山地檢(電話1588-5757,傳真051-800-4259,網站busan.dppo.go.kr)等3個部門。舉報物件爲政治家和公務員的不正之風、人事委託、金融機關人員的違法行爲,地方部門的腐敗行爲等。
檢察機關計劃在這3個檢察廳都設置舉報中心,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直接訪問等多種方法受理舉報並收集情報。而且還受理漢城、釜山以外地方的腐敗事件舉報。檢察機關計劃在爲期6個月的試行結束後,分析效果,並把這一制度法制化。
丁偉用 viyonz@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