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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在年內制定政府機關搬遷計劃

Posted June. 12, 2003 21:24   

12日,盧武鉉總統表示,將爲首都地區及地方的均衡發展,在年內制定《國家均衡發展特別法》、《新行政首都特別法》、《地方分權特別法》等3大特別法,逐步將中央政府的財政及許可權移交給地方。

當天,盧武鉉在大邱科技園本部主持召開了以“爲自立型地方化的地區産業發展方向”爲主題的國政課題會議。在會議上,盧武鉉發表了包括在9月份的定期國會上提出3大特別法在內的“爲國家均衡發展的大邱構想”。

根據盧武鉉發表的國家均衡發展構想,將於年內及2004年分別發表針對245個政府下設機關、政府投資機關、募捐機關的第一、第二次綜合搬遷計劃。因此,目前在首都地區的大部分政府研究機關和公共企業將搬遷到地方。

另外,將在政府預算中設置“國家均衡發展特別會計”,在各地區制定自我綜合發展計劃時,將由這一特別會計予以支援。同時,截止到盧武鉉任期的最後一年2007年,將把目前爲20%的國家研究及開發(R&D)預算中的地方支援比率翻一番,增加到40%以上,集中培養地方大學。

同時,截止到年末制定《地區特化發展特區法》,徹底解決成爲地方基礎團體發展“絆腳石”的1~2個規制,並綜合考慮各地區發展計劃,年內制定爲自立型地方化的國家均衡發展5年計劃。

此外,爲緩解地區差距,決定在年內全面調查農漁村、山村等落後地區,制定落後地區發展特別對策。

盧武鉉在當天的會議上強調稱:“地區間的不均衡問題是過去半個世紀以來的不均衡發展結果,解決這一問題至少需要20~30年。雖然在5年任期內很難徹底解決這些問題,但我將從改造國家的角度出發,創造使政府不均衡發展戰略轉向均衡發展的契機。”

盧武鉉還對隨行的企劃預算處長官朴奉欽指示道:“政府所有部門要全面審議可轉向地方大學的R&D領域事業,並整理各部門預算中能夠下發到地方的部分,在國務會議上進行報告。”



金正勳 jngh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