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武鉉總統在青瓦台網站上傳的公開信到底是爲誰所寫呢?在書信形式上,可看出收信人是盧總統的前贊助會會長李基明,但從其內容而言,真正收信人似乎另有其人。從信中有大量的提及媒體的文字的情況看,第一收信人應該是媒體,而從“希望不發生因指出不正當疑惑而別人受刑罰之事。”的行文看,第二收信人非檢察機關莫屬,最後此信公開給了不特定的多數人,似乎收信人又是全體國民。
事實上,如果盧武鉉只想表明對李基明的“愧疚之心”就沒有必要將此信公諸於衆。在這一點上,總統的意圖並不單純。以致使人懷疑此舉是爲封住接二連三揭露京畿龍仁市土地交易疑惑的媒體,並阻止在野黨敦促的檢察機關的調查工作,同時面對自己的支援勢力訴說自己的苦衷,達到煽動民衆的目的。
在疑惑真相尚未查明的情況下,憑什麽可以斷定是“提出不正當的疑惑”?有朝一日如果疑惑的部分變成事實,那時盧武鉉如何承擔責任?在新的疑問陸續被曝出的目前情況下,做出對媒體泄憤並爲李基明寫出慰問公開信舉動,又如何能夠逃避“輕率”之嫌呢?
從信中,可以看出盧總統的公僕觀念和媒體觀念存在嚴重的問題。總統親信是公僕,那麽曾擔任贊助會會長且被內定爲總統特別助理的李基明更應成爲公僕。即便如此,因對其適用與普通人不同等的標準而譴責媒體的實名報道的行爲與他的法律界出身不相稱。
不享有強制調查權的媒體無法只報道已確認或經驗證屬實的報道。要求媒體具備與調查機關同等的嚴格標準,不切實際。然而,媒體以經過長期歷史考驗並在全世界通用的職業道德和立足于健康常識的報道贏得了廣大讀者信賴。盧武鉉所說的“提出無根據的疑惑”是對媒體的侮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