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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 對國旗宣誓

Posted May. 21, 2003 22:12   

“我站在引以自豪的太極旗前鄭重宣誓,爲祖國和民族的無限光榮而投入全身心忠於您”。這一“對國旗宣誓”是1968年忠清南道教育委員會自發編寫並普及的誓詞。1972年文教部採納了它,並令全國的各級學校實行,到了1984年2月份,則以“有關大韓國民國旗的規定”的形式(總統令第11361號第3條)予以法制化。雖然當時處於軍事獨裁時期,但從這是由地方教育委員會自發開始的這一點來看,將“對國旗宣誓”僅僅看成是獨裁政權的統治手段就未免有些過分。嚴格來說“國家”與“政權”也許要區別對待。

▽ 曾因“休閒服裝議員宣誓”而引發爭論的國會議員柳時敏這次站出來批評“對國旗宣誓”。他說“對國旗宣誓”是法西斯主義和日本帝國主義的殘影,他怒斥“令公民在公開場合對國家象徵物及對國旗忠誠進行宣誓,是在民主共和國裏無法想象的事情”。曾在2002年冬季奧運會中就短道速滑運動員金東聖選手是否摔掉太極旗而議論紛紛,時柳議員在一家網路媒體上上傳“太極旗,扔了又怎樣”的文章。也就是說這一次的發言並不是偶然事件。

▽ 如果善意解釋柳議員所說的話,那麽可以將其理解爲“應警惕過分的國家主義”,但批評“對國旗宣誓”是法西斯主義或日本帝國主義的殘影就有些過分。如果“對國旗宣誓”是法西斯主義的産物,那麽從幼稚園開始就背誦它的美國也是法西斯主義國家嗎?沒有聽說過已在1942年就將“對國旗宣誓”法制化的美國強制要求國民如此做。而且將強迫忠於太陽旗的日本帝國主義強佔時期與對於作爲我國國家象徵的禮儀放在一起批評的作法也有失穩妥。

▽ 降旗時因不停下腳步而遭來人們責備目光的時代早已過去。人們都知道對國家表示敬意是不可強求的事。反而像去年世界盃時遍佈全國城市的太極旗的波超所展現的那樣,人們對於自發性的愛國心更易受感染。但“形式”也是必要的。就像人與人之間的愛用語言來表達會更深刻那樣,愛國心也可以通過像“對國旗宣誓”的形式來激起人們的愛國心。如果不喜歡“對國旗宣誓”,只要不做就可以了,爲什麽還要批評它?

評論員 宋文洪 songm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