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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是刻意爲了防止牽扯他人的調查?

Posted May. 01, 2003 22:05   

檢察機關對盧武鉉總統的親信安熙適用《政治資金法》的舉動正在産生“這是防止調查之火牽連更多人士的調查”的疑惑。

對在進入盧武鉉陣營以前受賄的廉東淵適用與非法遊說相關的提拔受賄嫌疑;對當時很難視其爲獨立政客的安氏則適用《政治資金法》的檢察機關的調查引發“關照”爭議也是理所當然之事。如果以無代價性的政治資金代替非法遊說資金嫌疑來做出判斷,就削弱了懲罰力度,其結果有可能撤回逮捕,檢察機關應該比誰都明白這一結果。

安氏一直聲稱不認識行賄之人並矢口否認受賄,到了最近才改口稱:“作爲純淨水公司的投資資金收取了2億韓元。”,但檢察機關居然接受了這一陳述。如果考慮對註冊資金僅爲5000萬韓元的公司投資2億韓元的同時對確保股份或管理企業這一點漠不關心,就應就是否涉嫌有關非法遊說的投資行爲進行更加徹底的調查。

可以在很多地方發現檢察機關爲了在輿論和青瓦台相互矛盾的情況下,爲了摸索合理的答案煞費苦心的痕迹。檢察機關雖然稱,當時身爲議員的盧武鉉於1999年辭去流入資金的地方自治實務研究所所長職位,因此與此案無關,但是我們只能將安氏視爲不是研究室一把手的傳達者。寶城集團前總裁金浩准的弟弟孝根雖然陳述:“當時一致認爲安氏是盧總統的親信,自治研究所是盧總統親信聚集之處。”,但檢察機關只強調盧武鉉與此案無關,自己設置了調查範圍上限。

即使這筆資金帶有補充研究所經費和親信的活動費的單純目的性政治資金性質,盧武鉉也不應保持沈默。雖對總統根據憲法除了在任職期間的內亂、外患的犯罪行爲,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盧武鉉還是親自解釋就此案件的所有真相爲宜。我們將對檢察機關的進一步調查予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