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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錦實:“姐姐,對不起”

Posted April. 22, 2003 22:11   

法務部長官康錦實(46歲,照片)被稱爲“三無長官”,即,無丈夫、無孩子、無自己的家。

84年結婚後,與前夫金泰京(49歲)生活了16年,但她尊重丈夫的意願,沒有爭取對孩子的撫養權。爲替經營出版社的丈夫還債,康錦實於96年辭去審判員一職,成爲了律師,但由於無法承受丈夫公司日益增多的債務,他們於2000年8月正式離婚。

雖然離了婚,但債務依然成爲了她的負擔。離婚當時,她所要承擔的債務達9億韓元。她在當選爲法務部長官之前3年來作爲法務法人地平的代表所賺到的錢全部用在了還利息和本金上,但剩下的債務仍有6億多韓元。

康錦實長官辭去地平代表時,得到了地平方面以獎金和退休慰勞金名義提供的3億韓元,但這些錢抵消了一直以來爲還清丈夫的債務以貸款方式從地平借用的3億多韓元,所以對還清債務未起到任何作用。

她最近準備賣掉與姐姐(仁實,50歲)共同居住的姐姐的房子(漢城江南區三成洞K別墅)。

2月28日上任法務部長官後,2個月來,從長官薪水(包括津貼在內月薪爲800萬韓元)中拿出生活費後,剩餘的錢連還利息都有些困難。

每月她所要還的利息達500萬韓元,雖然還得還清本金,但從目前的水平來看,只是一種“妄想”。

康錦實的姐姐獨居的房子建築面積爲60坪,行市價格達7億韓元,但爲了儘快處理房子,把價格降到了6.5億韓元。康錦實期待賣掉姐姐的房子後,在還債上多少可以減輕一些負擔。

但僅靠賣掉這棟房子仍無法還清所有債務,因爲姐姐也因與康錦實前夫共同經營出版社,背負了超過1億韓元的債務。

康錦實的親信稱:“康長官爲了早日還清丈夫的債務,連隨手可得的車也沒有買。”“爲了還清始終不見少的妹妹的債務,姐姐似乎下了很大的決心。”



河宗大 orionh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