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下半年起,在擬定房地産交易合同書時,應義務性地填寫實際交易價格。目前,政府正在著手推進這一方案。
至今爲止,以實際交易價格的70∼90%爲標準市價在合同書上填入房地産交易金額已被認定是房地産交易中的慣例。
建設交通部於31日表示,目前已決定按照上述內容修改《註冊仲介企業法》,並已於近期將研究範圍交給了韓國鑒定評估研究院。
對此,建交部土地局局長柳潤浩解釋道:“截止到今年9月末,將分階段獲取研究結果,並打算以此爲前提修改《註冊仲介企業法》和執行令及執行規則等內容,然後從明年下半年開始實行。”
▽如何運行:首先,建交部打算在進行房地産交易時要求交易雙方必須在合同書上填寫實際交易價格。爲此,建交部決定尋求多元性方案。
就此,建交部打算向驗證房地産交易合同書是否正常擬定的一線市、郡、區政府公務員賦予“司法警察權”,以便他們確認具體事實,並在發現問題時可自行處罰。建交部方面目前正在積極研究這一方案。
爲了減輕以實際交易價格申請時增加的稅金負擔,建交部打算一定程度地降低轉讓所得稅等國稅和註冊稅、所得稅等地稅的稅率,並已將這一方案納入了研究範圍內。
此外,爲把韓國房地産仲介服務質量提高至發達國家水平,建交部還決定推出△仲介所大型化△改善仲介補助員制度△改善仲介師測試制度等方案。
柳潤浩表示:“只要就各方案找到具體方法,將要求財政經濟部和行政自治部及法務部等政府有關部門給予協助。”
▽爲何要予以更換:政府推進“房地産合同書實際交易價格擬定義務化”工作的最大原因便是,有人提出了房地産相關稅金不能準確反映現狀的問題。
政府曾爲通過增加稅金負擔的方式阻擋房價飈升的趨勢,分別在去年4月和9月兩次發表了公寓等共同住宅標準市價。
但由於爲計算標準市價而調查實際交易價格的時間和公佈標準市價的時間差關係,根本未能準確地反映房地産現狀。
例如,漢城松坡區蠶室第2園區13坪公寓的標準市價曾在去年9月被公佈爲2.31億韓元,這一價格比此前的標準市價上調了22%(4200萬韓元),但在去年9月,該公寓的實際交易價格卻達到了3.8億韓元以上。也就是說,新更換的標準市價僅達實際市價的60%左右。
國稅廳負責人表示:“即便是相似的房地産,其交易價格也會各不相同,所以根本不可能標出準確的標準市價。如果過高評估交易價格,就會使那些無辜者遭受損失,所以只能在適當的水平上予以折中標價。”
▽先決課題繁多:如果在房地産交易合同書上義務性地填寫實際交易價格,估計對穩定房地産價格乃至推行多種住宅政策大有幫助。
但爲此需要事先解決的課題也非常繁多。
租稅研究院研究員魯英勳表示:“此間,曾出現過很多有關房地産實際交易價格的爭議,並且曾推行了能夠完善註冊副本的驗證合同書制等各種制度,但其效果卻不夠理想。”並強調指出:“關鍵在於制定出能使交易雙方如實申報的制度。”
此外還有人指出,有必要推出能使抗稅現象最小化的方案。漢城江南區註冊負責人A表示:“屆時,還應同時推行對如實申報者降低稅率的嘉獎政策。”
黃在成 高其呈 jsonhng@donga.com koh@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