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上午10時半,漢城地方法院第319號法庭在審判長崔完柱的主持下審理了對國情院光州支部長(1級)李建模下達的拘捕令問題。李建模因涉嫌向外界泄露國家情報院竊聽疑惑相關的國情院內部監察情況(違反《國情院法》)而於21日被申請拘捕令。
在當天的審理中,李建模否認了自己涉嫌事實。他稱:“通過手機文字短信向平日交情好的非官方人士朴某泄露內部監察情報的內容屬實,但當時是(去年12月初)監察結果已被其他媒體公開之後的時期,因此我認爲這並不屬於利用職務之便取得的情報。”
樸某涉嫌與平日交好的李建模合謀泄露國情院監察情報,與國情院科長沈某(3級)及非官方人士池某一同於18日晚被緊急拘捕。後因拘捕時限滿(48小時)而在非拘留條件下接受調查的方式于20日淩晨獲釋。
據悉,李建模稱:“在泄露內部資料的行爲背後不存在任何政治意圖,我並未介入大國家黨所揭露的竊聽文件制定過程之中。”
另外,李建模承認於去年12月11日左右通過手機向樸某發送2個文字短信的事實。該兩個短信爲“H科長正在被調查,望迅速採取對策”和“H科長畢業學校是全州高中而非晉州高中”等。
去年11月在國情院竊聽疑惑出現時,H科長即被大國家黨指名爲是泄露國情院情報的嫌疑人,受到了內部調查及人事處分。檢察機關認爲李建模、H科長及朴某的關係網與大國家黨所揭露的“竊聽文件”有關,但檢察機關透露尚未掌握具體證據。
檢察機關就李建模擁有兩部手機(國情院配1部,自己擁有1部)一事,稱:“在國情院配給1部手機的情況下,另購置私人手機不是爲了防止被竊聽嗎?”並追究了國情院對手機也實施了竊聽、監聽的疑惑,但李建模卻矢口否認。
法院將於當天下午決定是否對李建模下發拘捕令的問題。
另外,漢城地檢公安2部(部長檢察官黃教安)以李建模泄露的國情院監察情報內容爲基礎,把調查中心放在了掌握與大國家党於去年公開的“竊聽文件”相關的情報泄露關係網方面。目前檢察機關正在著重調查與李建模有關的大國家党人員。
李泰熏 jefflee@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