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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康長官是說謊話的長官”

Posted March. 10, 2003 22:36   

10日檢察總長金玨泳在辭職前正面反駁,有關檢察機關幹部人選的法務部長官康錦實的主張是“欺騙國民的謊言”,因此掀起了風波。

金玨泳總長9日晚在接受本報記者的電話採訪時直言不諱地表示,“康長官在總統與普通檢察員的討論會上對國民說出了謊言,”“康長官是說謊話的長官。”

金玨泳總長表示,“今天(9日)下午,向康長官提交了辭呈,並對她說了無法與說謊話的長官共事。”

金玨泳總長所指出的“謊言”部分是當天中午在漢城鍾路區世宗路政府中央辦公樓召開的盧武鉉總統與普通檢察員代表們的討論會上當檢察員們主張說,“進行了秘密人事安排”這時康錦實長官表示,“與金總長進行了充分的討論。”等選拔人員的過程。

康錦實長官在討論會上主張說,“3日晚在市內某處與金總長對人事案進行了1個多小時的協商,但由於金總長所推薦的人選中包括牽連到拷問致死事件和李容湖醜聞的人員,所以根本無法接受。所以通過部長檢察官和普通檢察員等各種渠道聽取了數十人的意見後,決定了人事安排。”

但是金玨泳總長的主張卻截然相反。據金玨泳總長透露,接受康錦實長官的請求3日晚在市內某地見面後,只對41名檢察機關高級幹部的優缺點進行了一一說明。他表示,“這裏由於是康長官上任後的首次會見場所,所以並不是可以討論人事問題的地方。”

他還稱,“康長官在討論會上所表明的(一些檢察官)牽連到拷問致死及李容湖醜聞事件的事實都是我在談到檢察機關幹部時所解釋的內容。”並表示,“康長官的就像我把特定人士推薦爲高檢廳長級升遷候選人一樣的主張是非常荒謬的。”

金玨泳總長還表示,“康長官在3日分手時稱,‘5日(對檢察機關幹部人選)進行討論’。但到5日卻說‘明天再聯繫’,之後到6日通過電話單方面公佈了高檢廳長級幹部的升遷名單。”並反問道,“這能說是與我進行了討論嗎?”

金玨泳總長還稱,“法務部長官和檢察總長的人事安排協商方式是這樣的,首先法務部長官擬訂好具體的把誰安排到哪里的人事案,之後與檢察總長進行商討,通常長官首先組成法務部顧問小組,之後檢察總統組成大檢顧問小組,並以這種方式進行。”“對檢察機關幹部的能力和形象聽取單方面的說明的長官主張這就是與總長進行的協商,那麽這是與理不符的主張。”

對此,康錦實長官10日下午表示,“可能引發各種誤解和臆測,所以不想再說。”並回避談論該問題。

他還稱,“我認爲可能存在相互不同的解釋。對此談論每一細節的做法從對離開檢察機關的總長的禮節性方面考慮也有些不妥。”



河宗大 orionh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