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城地方檢察廳刑事9部(部長檢察官 李仁圭)表示,計劃于下周重新調查涉嫌通過財務欺詐提高各子公司的利益並縮減債務比例的韓化集團的3家子公司。
參與聯帶以涉嫌於1999~2000年通過財務欺詐降低了債務比例爲由,於去年10月向檢察機關告發了(株)韓化、(株)韓化流通、韓化石油化學(株)等韓化集團的3家子公司。
參與聯帶當時在告發書上表示,“進行財務欺詐的目的是滿足把債務比例降到200%以下的改善財務結構約定,以符合大韓生命的接收條件。”
與此相關,金融監督院於去年3月證實(株)韓化等3家子公司在2000年結算前夕,互相以低價購買對方的股份並捏造財務報表,把債務比例降到了低於200%的188.64%,並採取了要求開除(株)韓化流通主要幹部的懲罰措施。
檢察機關表示,上月對告發人進行調查後,傳喚調查了(株)韓化負責財務的專務洪某。
檢察機關負責人表示,“雖然已證實了告發內容的大部分事實關係,但是否進行刑事處罰關鍵在於如何進行法律解釋。”“有必要對韓化集團負責人進行傳喚調查,同時研究相關法規。”
他還表示,“雖然因對SK集團的變相贈與嫌疑進行調查而暫時停止了對韓化集團的調查,但結束對SK集團調查後,將立即重新調查韓化集團的財務欺詐嫌疑。
據悉,韓化集團對參與聯帶的告發內容做出解釋說,“這只是對財務基準的解釋上的差異,並沒有爲大韓生命的接收進行了有組織的財務欺詐。”
李明鍵 gun43@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