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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庇護新橋公司

Posted October. 30, 2002 22:56   

因本報的有關“第一銀行的最大股東美國新橋投資公司通過兩家有名無實的公司控制第一銀行,這違反了國內銀行法”的報道後,政府給予出面庇護新橋公司,所以引起了未能正常行使銀行監督權的指責。

30日,金融監督院主張稱:“新橋基金會至今仍保留收購第一銀行當時的持有股份,沒有必要申請大股東股份變更。”

對此,最近參加銀行法修改工作的金融研究院相關人士指出:“監督當局簡化解釋銀行法的條款。根據政府方面的解釋,可以理解爲‘第一大股東新橋公司與第二大股東韓國政府不經過討論,轉讓第一銀行的所有權也無所謂’這是極端危險的想法。”

他接著補充稱:“新橋公司的大股東德克薩斯太平洋公司是銀行法規定的第一銀行大股東,因此,德克薩斯太平洋公司的股份變更事項,應報告給監督當局。今年修改銀行法的理由之一就是,防止新橋所屬基金會出售股份而實際上出現轉讓第一銀行的所有權的情況。”

據確認,德克薩斯太平洋公司已購進了布勒姆Captal Partners公司和 Softbank的第一銀行股份。現持有的德克薩斯太平洋的股份達到80%。

有人指責,政府作爲公共資金管理者兼第一銀行的第二大股東,應嚴格監督第一銀行的經營,但卻對此疏忽大意。



yki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