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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200%高利貸私債受害現象依舊

Posted October. 25, 2002 22:50   

最近在小型製造企業工作的鄭氏(31歲,女),爲了償還卡債到一家私人放債企業之後驚訝不已。

這是因爲凡到訪的3個企業都異口同聲的要求年利200—240%的高利。

鄭氏稱:“每個到訪的私人放債企業都要求200%以上的利息,因此出於無奈借了筆急用款。”

雖說已臨近《放貸行業法》的正式實行日27日,但是高利貸仍然在私債市場上肆虐。

據25日來自金融監督院與私債行業的消息,在《放貸行業法》實行前夕私債行業營業者們正在大幅提高利息率或爲儘早收回已經放出的貸款,倡狂實施脅迫,因此私債市場正出現巨大混亂。

這是因爲實行《放貸行業法》之後,通過暴行和脅迫收回貸款的行爲則最高被判處5年以下徒刑,利率也被限制在每年66%,由此私債行業營業者的立足地將越來越小。

金監院受理的私營金融受害訴訟中因高利貸引起的受害訴訟件數從第1季度(1-3月)的107件增加爲第2季度的127件,第3季度竟猛增至324件。

同季度與暴行等不正當催款相關的受害受理案件數也從今年開始以98件→110件→190件的速度大幅增加。

金監院的非制度金融部部長趙成穆稱:“如果考慮被受害之後連上訴也不敢的人占大部分這一點,就可以得知私債引起的受害已經達到了十分嚴重的地步。”

何況,即使正式實行《放貸行業法》,大部分私債營業者也要以“不符合自身利益爲”理由逃避註冊,打算開始便利營業。因此,預計私營金融受害現象也將持續。

放貸事業者聯合會長柳世形稱:“實施預備註冊的結果,答應放貸行業註冊的私債企業只達6%。”,“如果推算全國私債營業者數爲4萬個,則註冊的企業不會超過4000個。”

放貸行業註冊在實行《放貸行業法》後延期3個月實行。因此,私債營業者的註冊最後期限是明年1月26日。

而且,今後要借用私債的人們只有通過正式註冊企業貸款,才能減少受害。必須觀察放貸營業者的辦公室內是否具備營業執照、放貸營業者登記正、放貸交易標準條款等必備資料

金監院表示:“如果通過註冊行業貸款,在發生糾紛時可以得到糾紛調節委員會的調節。”



金東元 daviski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