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繼續擴大把按實際交易價徵收轉讓所得稅的適用物件範圍。
11日,政府在發表對投機地區按實際交易價徵稅和擴大高級住宅確定範圍的方針後,漢城江南地區出現了爭相抛售公寓的現象。該地區的公寓市場因受9.4房地産對策的影響,價格有所下降,甚至可能會出現市場快速冷卻的現象。
13日,財政經濟部有關人士表示:“討論10.11對策的過程當中,國稅廳發表了可以對全國的所有公寓實行按實際交易價徵稅的意見,將繼續推進按實際交易價徵稅的範圍的方案。”
另外他還補充說:“每天通過電算系統得到法院有關所有房地産登記資料的通報,並確保充分的房地産交易資料,因此幾乎不會出現行政人手的不足和公務員不正之風等問題。”
直到1982年爲止轉讓稅曾按實際交易價徵稅,但出現了行政能力不足和部分公務員受賄後降低實際交易價等問題而從1983年開始改變爲“標準時價徵稅”原則。只有對高級公寓、1年內短期轉讓、未登記轉讓、簽訂虛假合同書、自覺申請等物件實行了按實際交易價徵稅的政策。
政府通過9.4和10.11對策,對一戶擁有三套以上住宅和房地産投機地區的住房也擴大爲實行按實際交易價徵稅物件後,大幅度擴大了適用按實際交易價徵稅的高級(高價)住宅的範圍。
住宅的按標準時價徵稅額,一般爲按實際交易價徵稅額的70~80%水平,因此按實際交易價徵稅,就加重了轉讓稅的負擔。另外,財政經濟部計劃,對投機地區以全部的房地産購買者爲物件,在確認調查購買價以及住宅標準時價的公告次數方面,也從每年一次增加到每年二次,並將這一方案作爲10.11後續對策,與國稅廳協商。
千光巖 黃在成 iam@donga.com jsonhng@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