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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監查院令人關注的“監查”

Posted October. 13, 2002 23:22   

圍繞對北秘密支援事件,監查院從今天開始進行對向現代商船緊急貸款4900億韓元的産業銀行的監查。但是監查還沒有開始進行,有人就已經提出此次監查將是走形式而已的憂慮。而且據稱監查院的監查焦點實際上早已定在了貸款的合適與否上,而不是對北秘密送款的嫌疑上。監查院對能夠迅速掌握事件全貌的追查賬戶也持有否定態度。

但是,監查院比誰都清楚此次事件絕非那種可以稀裏糊塗應付過去的簡單的事件。國民都在期待著通過此次監查能查明對北秘密支援的真相。

産業銀行不經過正常貸款程式給現代商船貸款的事實已逐漸暴露於天下。貸款時連現代商船的主債權銀行外換銀行也不知道實情,簽在貸款文件上的時任現代商船總經理的金忠植的簽名也頗有可疑之處。而且,貸款事實也沒有被記錄到銀行聯合會貸款資訊現況(CRT)登記中。有人甚至提出貸款賬簿已被僞造。還有一些人提出當時是根據總統秘書室長的指示而貸的款。國民很想知道這些傳聞的事實真相。

儘管如此,國家機關都對調查表示出消極的反應。如果監查院也採取這種消極態度,那麽國民就更加懷疑是國家機關串通一氣企圖掩蓋事實真相。

更爲嚴重的是,監查院甚至稱作爲民間企業的現代商船並不包括在調查範圍之內。真不知不調查貸出款的一方又怎麽進行監查。《監查院法》第50條規定“如果是不屬於監查物件的機關,就可以根據情況要求對方提出相關資料或傳喚對方進行問詢。”有道是,欲蓋彌彰,司馬昭之心誰人不知?現任金融監督委員長是貸款當時的産業銀行總裁。政府應該想到,只要他坐在這個位置上,就很難保證調查或監查的公正性,其監查結果也是很難說服國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