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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虧損企業主揮霍27億韓元

Posted September. 19, 2002 23:04   

由於經營失策而要求投入公共資金的新元、珍島、宇成食品、高合、雅南建設等16家虧損企業的20名經營者,被確認爲從98年以來的3年間,在國內外使用信用卡花費了27億多韓元,用於打高爾夫、到娛樂場玩樂、購物。

特別是,據調查,儲蓄保險公社爲回收共公資金,對其中10人進行了個人財産調查,結論卻是“無財産”。因此,有人指責稱,政府當局並未仔細調查虧損企業主的財産情況。

19日,國會公共資金國政調查特委大國家党監查嚴虎聲議員稱:“在訪問監查院閱覽資料的過程中發現了使用信用卡這一事實。”並公開了監查院資料手抄本。

根據被公開的手抄本內容,處於停業或調整中的16家虧損企業的經營者,從98年1月份開始,在國外打高爾夫、到娛樂場玩樂、購物、機票等方面的花費達到7億多韓元,此外在國內花費了20多億韓元。

根據嚴議員公開的資料,儲蓄保險共社和金融機關判定的虧損企業經營者的個人虧損責任規模最少的達到50億韓元,而最多的達到了821億韓元。

宇成食品經營者崔某,爲公司取得銀行貸款,提供了50億韓元的債務保證,因此,他個人應承擔的虧損資金規模達到了129.86億韓元,但被判定爲“無財産”後,從98年1月份開始,爲到美國、日本等17個國家旅遊,他前後出國共51次之多。據監查院的調查結果,其中有30次出國,在出入境登記卡上記錄爲“旅遊”。

據調查,個人賠償責任規模達到62億韓元,而被認爲沒有個人財産的新元集團經營者朴某,也前後出國11次,用於打高爾夫、購買貴重物品、購物等方面的花銷達到2711萬韓元,另外,在國內花費了2.86億韓元。

嚴議員稱:“他們不僅是犯下經營失誤的經營者,同時也是應該追究屬故意或嚴重過失的經營責任的物件。”並稱:“既已查明浪費納稅人稅金的虧損企業主隱瞞個人資産而到國外享受豪華生活的事實,當局應開展徹底的財産調查。”



金昇鍊 srki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