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DAUM通訊、韓軟、LOCUS等曾主導“風險投資熱潮”的9家主要風險投資企業以與各大集團企業類似的方式向子公司或公司代表提供36億韓元左右的不正當援助的事實被舉報,而受到了公平交易委員會的制裁。
不過,其中的部分風險企業正在準備進行異議申請等指責公平委的措施不妥當,而提出了強烈抗議。
據公平委於2日透露,從4月起對各風險企業的不正當內部交易進行調查的結果,發現其中有9家風險企業與17家子公司進行了相當於275億韓元的援助性內部交易,並提供了36億多韓元的不正當援助,故處以了5.43億韓元的罰款。
被舉報的風險企業爲△韓國資訊工程△DAUM通訊和DAUM提供解決方案△韓軟△TURBOTEK△UBCARE△LOCUS和PLENUS娛樂△OPLCOM△INTERPARK△SAMJI電子,而公平委則分別對它們予以了500萬~1.9億韓元的罰款。
據公平委透露,DAUM通訊、OPICOM、TURBOTEK及SAMJI電子以不收利息或低利息的形式,分別向其子公司借出了8.7億~85億韓元,提供了不正當的援助。另外,韓軟和PLENUS娛樂將本公司的存款作爲擔保提供給其子公司,致使子公司可以低利息的形式向金融機構進行貸款。
據調查結果顯示,韓軟和UBCARE、韓國資訊工程及LOCUS則將房地産廉價租借給其子公司或未按時徵收物品預付款。而韓國資訊工程將軟體和版權無償借給了其子公司。
另據公平委透露,INTERPARK在1999年5月將當時市價爲兩萬韓元的附認股權證公司債(BW)以1萬韓元的價格賣給了公司代表李奇衡25萬股。
公平委調查局局長張恒碩表示:“INTERPARK是唯一一家向公司代表進行援助行爲的企業,而其金額也最大,故據此算出的處罰資金也達到了17.5億韓元,但由於《公平交易法》中規定,只能按銷售額的2%進行處罰,所以僅處以了2700萬韓元的罰款。”
不過,INTERPARK方面則反駁道:“在1999年4月30日進行有償增值時的發行價雖爲8700萬韓元,但在之後發行BW時,我們考慮到李代表是公司最大的股東,所以才以比該價格貴的1萬韓元進行了發行出售。”“公平委以合理的價格算定標準提出的5月1日的9.7萬股股份出售價格,是我們故意以高價向李代表的兄弟和熟人等具有特殊關係的人出售的價格,因此它不能成爲標準。”
朴重炫 sanjuck@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