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沒有犯過任何錯誤,卻光是在黑暗的軍事牢房裏就待了長達3年零10個月,不管發生什麽事,一定要揭露真相,抱著這種想法,我們咬牙挺過來了。”
25日上午,漢城瑞草區瑞草洞金昌奎律師辦公室,3名二十多歲的前軍人一邊強忍淚水,一邊向記者們傾訴他們曾經歷過的惡夢。
這三個人是以盜竊武器的嫌疑被判無期勞役,直到昨天即24日才從安養教導所出來的前中士鄭某(27歲)和以從犯身份被收監,直到去年5月才被假釋的前中士崔某(27歲)和前下士李某(28歲)。
他們曾聲稱:“由於審查官的殘酷行爲,被迫歪曲事實”,要求重審,而經過長期的法庭鬥爭,24日大法院收回有罪判決,事實上宣告了他們無罪。
曾在江原華川郡的部隊服役的這三個人在98年8月部隊發生丟失事故之後被認定爲犯罪人,在沒有逮捕證的情況下被同時逮捕。
據鄭中士等人的敍述,審查官採取了嚴刑逼供形式,逼他們承認罪行,在喝不到一口水,每天睡不到2小時覺的情況下,他們被迫做了假供。
一個毫無根據的故事被捏造了出來:他們爲了跟上司過不去,所以偷了槍,準備“大鬧”一場。這種行爲觸犯了軍用物資特殊盜竊及蓄意搶劫等共9條嫌疑。
更荒唐的是由於無法說明槍支藏在何處,被軍事法院加判爲無期勞役。他們定的罪名是:“頑固犯”。
此次,大法院在上告重審中雖然確定審查官的嚴刑逼供行爲有罪,但仍然在拒絕審查具體記錄的情況下下了最終判決:勞改5年。
但是,他們不能再繼續忍受冤屈的牢獄生活了。他們立即向漢城高級法院,重新獲得了再審機會。又是長達1年的令人心血熬幹的法庭鬥爭。
最終,24日由漢城高等法院刑事4部(部長法官具旭書)宣佈他們無罪,宣告書說:“由於鄭中士等人的口供是在非法逮捕拘禁之後,在審查官嚴刑逼供的情況下取得的,所以不能證明他們曾犯有盜竊槍支罪。”
同時,審判部還對他們非罪犯的可能性進行了取證,絲毫沒有經過調查,目擊者陳述不可靠等都列爲證據。
鄭前中士25日說:“我到現在腦子還是一片混亂。”而李前下士則強忍悲憤,他說:“在全身被縛,在水泥地上像狗一樣趴著吃飯時,我想,這個國家真的是民主國家嗎?”
一旁鄭前中士的父親老淚縱橫,憤慨地說:“雖然我們要對審查官和軍隊檢察官提起提求損害賠償訴訟,但兒子失去的青春,誰能賠償得了?”
法院有關負責人稱:“雖然檢察廳可以上告到大法院,但從目前的情況下,應該可以說事實上已經確認無罪了。”
擔任辯護律師的金昌奎律師評價說:“考慮到封閉和僵化的軍隊和軍事法庭的特殊性,這次判決在否定一審時的法定口供方面具有重大意義。”
李姃恩 lightee@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