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的機能中最爲重要的一條是政策開發。正因如此,每個政黨才都無一例外地標榜自己是政策政黨。但是,實際的政治現實又是怎樣的呢?從我國政黨的收支情況看,就會明白所謂政策開發是如何地形同虛設了。據中央選管委的資料顯示,今年以來到本月爲止,各政黨共支出金額1140億韓元,而其中政策開發費用卻只有75億韓元,僅占總額的6.6%,這個數位就是一個活生生的證明。
《政治資金法》第19條規定,國庫補助金的20%以上應用于政治開發費用的支出。當然,本次選管委的資料中,除了國庫補助金之外,還包括了贊助金和黨費,所以嚴格來說,並不適用於以上規定,但是,無可置疑的是,《政治資金法》的精神是適用於政黨的總支出的。更何況,國庫補助金還占了政黨收入中最多的一部分。
國家爲政黨提供國庫保證金,並允許其籌集贊助金,其目的,一是爲了不讓他們伸手抓黑錢,二也是爲了讓他們爲國家和國民做一點事。而這些事中最緊要的可說是直接聯繫著民生的政治開發了。然而,政策開發被推前挪後,更多的錢花在了其他的地方,國民血汗換來的稅金,在這裏也正在被浪費著。
據資料顯示,實際上各個政黨都把收入的相當一部分用在座談會、紀念品製作、禮物、接待上,就像是在花自家金庫裏的錢似的。即使是聲稱用在政策開發方面的錢,只要心裏略一掂量,就會發現,有很多被用在議員個人活動費等毫不相關的場合上。
國民要面對這種不顧民生,整天在政治爭鬥中度日的政治,真是心中悲憤。而能使國民改變對政治的反感的方法,就是政黨開發出健全的政策來。正因爲如此,認爲政策開發費應上升到最高70%比重的一部分議員和市民團體的主張正越來越得到國民的贊同。選管委和監察委也不要把會計監察複雜化,白白浪費國民的錢。只有這樣,政黨的錢才能服務于開發民生政策,才花得更有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