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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留學熱面面觀

Posted July. 18, 2002 22:32   

如果要把年幼的子女送到國外留學,需要母親同行,所以年輕母親們到海外研修語言的現象也也跟著風行起來。未滿6周歲的孩子無法申請留學簽證,所以大都採用母親以語言研修的名義獲得簽證,再把孩子以隨行注簽帶到國外,送到幼稚園學習的方法。

國際留學院副院長林鍾夏稱:“最近以來,類似對早期留學的諮詢接連不斷。”,“江南一帶的每所留學院每月都能送3、4名幼稚園學生到國外留學,並且幼稚園學生的早期留學占全部早期留學的2%左右。”

據林院長介紹,幼稚園學生的早期留學國家中,父母們選擇最多的國家是新西蘭,因爲可以在當地獲得簽證,並且費用也比較低。

把子女送進幼稚園,母親也進行英語研修所需的費用包括房租和學費每年達2500萬~3500萬韓元,只把子女送去留學的費用包括每月40萬韓元左右的幼稚園費用,新西蘭爲每年1200萬~1500萬韓元,加拿大爲2000萬韓元左右。

留學院負責人還提醒說:“一些年輕夫妻以此做爲解決夫妻間的不和或矛盾的方式,選擇與丈夫分開1、2年,可攜子女在國外生活的早期留學。”

爲了把年僅四歲的兒子送去留學,找到漢城江南的一所留學院的金某(31歲,家庭主婦,漢城瑞草區瑞草洞)稱:“英語即將成爲主要競爭手段的社會中,讓孩子從小開始熟悉英語是非常重要的。”

她還介紹說,處境相似的家庭主婦們聚在一起,會經常談及類似“上小學再去留學就有些晚了,如果可以,應該讓孩子上幼稚園時,就送去留學”的話。

然而,教育專家指出,被捲入家長們過熱的教育而試圖早期留學的做法是不明智的。

淑明女子大學兒童福利系教授劉美淑指出:“從小開始進行語言教育的確有效,但連韓國語也說不明白的年齡,先接受外語很容易造成語言體系的混亂。”,“3~5歲時正是與周邊的人通過交流獲得快樂的重要時期,卻與一方父母分離,到遙遠的他鄉生活,這是破壞情緒穩定的做法,這樣將會使失去的東西遠遠超過得到的。”



朴民赫 mhpark@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