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法務部表示,就在京畿楊州郡發生的美軍裝甲車撞死女中學生事件,要求美軍放棄對裝甲車駕駛兵馬克·沃克士官和費爾南德·尼諾士官的審判權。
《韓美駐軍地位協定》(SOFA)規定,對美軍在執行公務時發生的犯罪,第一審判權在美國,並且韓國針對美軍可以要求其放棄審判權,美軍應認爲這是善意的,但可以拒絕這一要求。法務部負責人稱:“截止目前,對美軍在執行公務中發生的犯罪,還沒有由我國行使了審判權的先例。”
另外,沃克士官和尼諾士官於當天下午2時15分左右出現在了漢城地方檢察廳議政府支廳,但以生命受到威脅爲由,過了一個多小時後,離開了檢察廳。
當天美軍們稱:“出席的消息一傳開,示威隊伍就圍了上來,並且議政府支廳內記者們圍過來進行拍照等擔心安全保障上出現問題,所以不適合接受調查。”並于下午3時20分左右,沃克士官等相關美軍和領隊10余人都離開了檢察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