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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運、航空業擔心外幣兌換利潤的納稅問題

Posted July. 10, 2002 22:38   

目前,海運業在外匯負債中除去外匯資産的純外匯負債達68億美元,而航空業超過30億美元,達到令人驚歎的規模。

根據現行企業會計標準,要求實行把在外幣兌換中的利潤與損失均反應在本會計年度結算的方法,因此海運、航空行業的經營業績事實上幾乎到了被匯率所左右的地步。

船主協會透露,海運行業在去年創下了1.167萬億韓元的營業利潤,卻因在外幣兌換中出現4543億韓元的損失,導致4423億韓元的本年度損失並致使韓國海運業的信譽度下降,在金融交易中蒙受很大損失。

船主協會部長金泰真稱:“海運行業所收大部分運費都是美元並償還外匯負債,因此沒有必要兌換韓元。”並主張:“至少在外匯負債償還期間,應允許分開計算外匯兌換中的利潤與損失。”

海運、航空行業抱怨,發生外匯兌換損失情況時信譽度降低成爲問題,而在外匯兌換中出現利潤時又因爲稅額增長而不利。

韓進海運稅務負責人稱:“根據稅法,對於外匯兌換損失只有在5年內扣除相應的稅金”,“而5年之後不能享有‘扣除制’,從第6年開始要交納連影都沒見過的所謂利潤稅金。”

隨匯率變動,與外匯資産及外匯負債相應的韓元帳上的金額發生變化,此時産生的利潤稱之爲外匯兌換利潤。外匯兌換淨利潤是從外匯資産利潤中除去外匯兌換損失的部分。



千光巖 ia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