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大檢中央調查部已掌握了亞太和平財團副理事長金弘業曾向前國稅廳廳長安正男等國稅廳高層幹部請求減免稅金的情況,目前正在調查更確切的經過。
另外,檢察機關還確認了金弘業於1999年5~8月,通過高中同學金盛煥接受了S建設企業總裁全某提出的“幫助S建設能夠迅速得到協定認可”的請求後,又親自委託時任儲蓄保險公社專務一職的李亨澤辦理的事實。
據悉,檢察機關已確保了有關人士對金弘業於2000年11月就M公司總經理鄭某請求平息國稅廳的特別稅務調查的事宜親自向安前廳長委託辦理的陳述,正在針對金弘業等人士確認該情況是否屬實。
另外,檢察機關正在對金弘業是否委託安前廳長于2000年2月選定S紙板公司代表柳某爲模範納稅人的事宜展開調查。
據檢察機關透露,受金弘業委託的李前專務請求當時正以清算人員身份駐在S建設企業債權單位D綜合金融的儲蓄保險公社職員李某稱:“請儘快同意S建設的協定方案。”
另外,檢察機關還就總統民政首席秘書室于2000年6月對吳施德涉嫌籌措非法資金展開內部調查一事,決定於最近一兩天內對接過金弘業詢問案件內容電話的前任行政官員進行傳喚。
目前,檢察機關就有人提出金盛煥通過檢察機關高層幹部介入3件調查案一事,正在研究傳喚當時在調查指揮系統工作的副部長級及檢察長級的高層幹部,調查金弘業是否從其他檢察機關高層幹部處接受請求並實施其影響力的方案。
同時,檢察機關還查明了金弘業的大學同窗柳進傑與金盛煥一起以協定認可請求的名義從S建設企業處收受了10億韓元外,又以相同的名義多收受3億韓元的事實,並已於當天以涉嫌違反《律師法》的罪名對柳某進行了拘留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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