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在過去的30年﹐颱風﹑洪水﹑暴雪等自然災害造成的財產損失增加了10倍。
三星地球環境研究所的鄭禮模博士最近在季刊《綠色三星》刊載論文指出﹐自然災害對我國造成的財產損失60年代年平均為1164億韓元﹐到90年代增加到了1兆1204億韓元。
全世界遭到的損失50年代(50∼59年)為396億美元﹐ 90年代(90∼99年)為6085億美元﹐增加了15﹒4倍。大型災害發生次數也從50年代的20起增加到90年代的87起﹐增加了4﹒4倍數。
鄭博士說﹕“以上損失額只是對農作物﹑建築物等直接的損失的調查後得出的結果。如果考慮進口農作物的費用和人們承受的不便﹐實際損失會超過5倍。”
自然災害帶來的損失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環境污染引起的地球溫室效應和盲目的開發。
鄭博士分析說“進入90年代﹐厄爾尼諾等氣象異常現像頻繁出現﹐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溫室效應。尤其在我國﹐盲目的開發和暴雨等原因﹐遭到的損失就更為慘重。”
金俊錫 kjs359@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