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長達7年6個月的協商﹐韓中漁業協議終於有了結果。該協議將于今年6月30日正式生效。
5日﹐韓國海洋水產部副部長洪承勇與中國農業部副部長齊景發在中國北京舉行會談。雙方就韓中漁業協議達成了一致﹐協議自6月30日起正式實施。從而使1993年12月開始的韓中漁業談判落下帷幕﹐進而完成了韓中日3國的雙邊漁業協定。
協議實施日期之所以定在6月30日﹐是因為中國夏季休業期6月16日開始﹐協議生效前需要有一定的準備時間以及韓方要求在上半年開始實施等因素。至於曾成為雙方最大爭論焦點的東中國海上現行作業維持水域問題﹐雙方決定將範圍定為濟州島以南韓日中間水域向南擴大到北緯29度40分。
韓國的40艘拖網漁船和F﹒R﹒P30艘以及捕魚類漁船120艘可在中國和日本的暫行水域以南的26度和27度之間進行作業。
雙方還協商規定﹐協議生效後的第一年﹐韓國和中國可以進入對方專屬經濟區(EEZ)作業的漁船數和捕撈配額分別為1402艘﹑6萬噸以及2796艘﹑10萬9600噸﹔2005年1月1日將修改為同等作業水平。
此外﹐此次協商縮短了中國bottom trawl漁船進入韓國專屬經濟區的作業期間﹐並將大型F﹒R﹒P在禁區內作業漁船數也限定為178艘等﹐縮小了作業範圍。在韓國專屬經濟區作業的中國bottom trawl漁船的同時﹐最高作業船數也限定在允許船數的62%(980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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