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東京法院26日駁回了40名韓國慰安婦及其家屬向日本政府提出的索賠訴訟。
審判部(審判長丸山昌一)以國際法上並不承認個人的損失索賠權為由﹐駁回了訴訟。此外﹐對於部份原告要求補償未付工資的問題﹐審判部則以1965年韓日請求權協議以及日本國內法﹐表示已經喪失了索賠訴訟權利。對此﹐原告及辯護律師團決定立即上訴。
韓國的戰爭受害者以及家屬在1991年12月表示﹐個人補償權與韓日請求權協商並沒有關係﹐因此依然有法律效力﹐進而提出了每人2000萬日元的索賠訴訟。此次判決是在9年3個月來經過33次的審判後做出的。
由於此次訴訟是被強行動員為慰安婦的8名老太太首次提出的訴訟﹐涉及未付工資問題﹐以及以法律依據提出日本為其蠻行對受害者賠償等﹐因而在國內外引起了很大的反響。
沈揆先 ksshim@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