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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日報提出了有關東亞廣播事件的憲法訴訟

東亞日報提出了有關東亞廣播事件的憲法訴訟

Posted February. 18, 2001 20:34   

東亞日報17日對1980年媒體大整合時新軍部強迫購買東亞廣播股份的事件,向憲法裁判所提出了憲法訴訟.

東亞日報提出的憲法訴訟內容如下:新軍部在1980年11月12日按照“媒體創達計劃”強迫購買東亞廣播是違背憲法,行使公共權力的行為.因此,法院要确認這是違背憲法的;被判定為違法的“媒體創達計劃”,剝奪了東亞日報的財產權,但國會仍未制定有關恢复原狀與賠償損失的法律.這也是侵害憲法保障的輿論自由,財產權及平等權的行為;大法院上個月16日駁回了有關東亞廣播返回財產的訴訟,這一判決也是違法的.因此,要取消該判決.

申請方代理人律師金宗勛在申請書上表示,在12·12軍事政變與5·18內訌發生時,當時政府(新軍部)按照“媒體創達計劃”進行了媒體大整合,并通過公共權力,強迫購買了東亞廣播.這是嚴重侵犯輿論自由,企業活動自由,財產權,平等權以及對當時東亞日報職工身體自由的行為.



李秀衡 soo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