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遺產是國民的財產.一旦受損就幾乎永遠無法恢復原狀.從這種角度來看﹐文化財產委員會決定將慶州賽馬場建築用地和風納土城里面再建築用地指定為文物並加以保護﹐可以說是意義非凡.此次決定使國民重新認識到保護文物的重要性.
該地區富有古代王國百濟和新羅的文物遺跡.其間﹐以地區開發和文物保護兩個不同的見解﹐人們互相針鋒相對﹐爭論不休.因此﹐如何解決該問題具有十分象征性意義﹐即直接反映出我國文物保護政策的方向.所幸的是﹐文化財產委員會決定將保護該地區的文物遺跡﹐這將對其他地區的文物保護事業帶來積極的影響.
目前﹐全國各地由於盲目地強行開發﹐使很多文化財產遭受到破壞﹐甚至完全消失于開發的過程.其實﹐我們指定開發計劃或決定建築用地時﹐應首先考慮文物保護問題﹐事先進行調查.然而﹐實際情況並非如此.甚至﹐地方自治團體都以振興旅遊產業的美名之下﹐爭先恐後地破壞文化遺跡和名勝古蹟.
地上的文化財產也遭遇同樣的命運.以去年被選為世界文化遺產之一的dolmen(支石墓)為例﹐根本得不到應有的保護.在一些地區則被用于里程碑和地方名人的“頌德碑”﹐簡直令人哭笑不得. 如同慶州佛國寺的國寶第20號多寶塔裂開﹐破爛﹐表面有很多裂紋等“病入膏肓”的文物不勝枚舉.這等於是對祖先的寶貴文化財產犯下嚴重的罪行.
希望此次文化財產委員會的決定能夠成為積極保護我國文化財產的良好契機.為此﹐要制定“古都保全法”或完善有關制度等﹐採取具體有效的措施.進而﹐對北韓開城工業特區和非軍事地區(DMZ)的文物保護問題也要予以關注.
在推行文物保護事業時﹐應儘量避免給地區居民造成損失.以風納土城為例﹐政府應傾聽﹐並尊重居民的私有財產權﹐謀求合理的對策.此外﹐慶州居民一直盼望建立賽馬場能有助于搞活地區經濟.政府也必須提出令人接受的解決方案﹐以平息慶州居民的不滿情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