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原定截止明年2月結束的賬戶追查權延期兩年

Posted November. 06, 2000 21:45   

原定于到明年2月底結束的公正交易委員會的金融信息要求權(賬戶追查權)將再延長兩年.同時對妨礙公正交易委員會調查或故意延遲調查的公司職員﹐將處於最高5000萬韓元的罰款.

公正交易委員會6日決定﹐將對當初準備的公正交易法修正案作以上修正﹐並決定經過8日國務會議的決議後﹐在本次定期國會上提出.

公正交易委員會綜合政策科長朱舜埴透露﹕‘為了順利地對財團內部的不正當交易進行調查﹐當初決定將金融交易信息權定為無期限.但有關部門提出了意見後﹐決定再延長兩年.’

他說﹐有人對為了調查財團間的內部交易而引進的金融交易信息要求權持不同意見﹐認為它使大企業的企業活動大為萎縮﹐因而一直強烈反對再次延長.

與此同時﹐由於考慮到企業的負擔﹐而將金融交易信息要求權擴大適用至財團的虛假子公司的方針﹐沒有包括在此次法律修正事項中.公正委稱﹐通過金融機關和域外基金等的財團間不正當內部交易手法正日趨智能化﹐所以決定把對虛假子公司的調查列進不正當內部交易適用對象中進行處理.

對於原來制訂的關於在調查期間不交納所需資料等拒絕調查行為的法人每天征收200萬韓元﹑對個人征收20萬韓元的強制性的履行金的計劃﹐在此次修改中加以保留﹐而故意妨礙公正委調查個人所征收的罰金限度﹐將從現行的1000萬韓元調整到5000萬韓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