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政府發表結構調整後續方案

Posted November. 03, 2000 21:23   

政府決定﹕如果已被判為停業的建設企業繼續承擔原先的公共承包工程﹐其供應商和承包商的工程貸款將實行由政府等發行方直接支付的體制.對僱用關停企業工人的公司﹐政府將在6個月內幫助支付該工人工資的35%~50%.政府為了減少估計在星期五發表關停企業名單後可能會發生的金融市場動蕩及實物經濟萎縮等後遺症﹐發表了包括金融﹐建設﹐僱佣等3個領域方案在內的企業結構調整後續援助方案.

該方案決定對停業企業的合作公司提供金融機構的新資金﹐監督和鼓勵合作公司商業匯票轉換成一般貸款﹐並不追究相應金融機構員工的責任.同時﹐為保護預購住宅樓的人們的利益﹐做到當關停企業不能繼續施工時﹐由大韓住宅保證保險公司儘快選定施工公司﹐以便保證工程不出差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