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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院確定‘淫穢小說’作者有罪

Posted October. 27, 2000 21:04   

大法院27日對于因編造淫穢小說嫌疑等受起訴的《你給我撒謊吧》的作者蔣正一﹐決定維持原判﹐宣判其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1年.

審判部在判決書中稱﹐不能因為文學作品或藝術作品中有文學性或藝術性而想當然地允陴]亂性.考慮到此小說中性行為描寫方法過于露骨﹑過于具體﹐且描寫部分的量和質都佔了整個小說的主要部分﹐這些方面﹐就算以當今我們社會更開放的性觀念來看﹐也不能不算作淫穢.

此次判決強調了就算是藝術作品﹐如果性描寫超出社會普通觀念所允魚d圍的話﹐將必須加以刑事制裁﹐而沒有接收文化界要求保障藝術及表現自由的主張.

蔣正一于96年10月發表了內容為一位前職中年雕刻家與一位高三女生相逢並發生性關系的小說﹐翌年1月即因編造淫穢文書嫌疑遭到起訴.一審判決有期徒刑10個月﹐二審判決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另一方面﹐檢察院對于以此小說為背景而創作的電影《謊言》﹐因其內容比原作在性描寫方面有所緩和﹐其淫亂性還不到應受處罰的程度﹐而在6月份將電影製作人等定為無犯罪嫌疑.並稱﹐在社會大環境中﹐比起刑事制裁更有力的是國民自己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