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1月起﹐普通人的海外匯款限度雖將被取消﹐但匯出大筆款項時必須事先向韓國銀行通報.
並且,巨額海外存款及信托交易資料開始需要向國稅廳通報等.隨着外匯自由化的擴大而產生的國稅廳及海關通報制將得到強化.財政經濟部為了防止預計明年起實行2階段外匯自由化措施後﹐可能產生的大規模資本流出和非法洗錢﹐星期四發表了大致如上內容的補救對策.
財經部首先制定海外旅行經費﹑贈與性匯款﹑海外移居費等匯款自由化的補救對策﹐同時規定居民(國民及國內居住6個月以上的外國人)匯巨款時要事先通報韓銀,要求義務化.
另外﹐非居民(主要是外國人及海外僑胞)匯出沒有事業及工作所得等明確收入根據的資金時﹐應向韓國銀行報告.
財經部官員稱﹐作為事前報告對象的高額資金﹐其限額將在總結各界意見之後作出決定.但實行初期將定在較低價水平上.如果違反報告義務﹐將賠償500萬元以下的處罰金.出現留用出口資金等侵犯國家財物之嫌疑的話﹐將處于1年以上的徒刑或侵吞金額2~10倍的罰款.另外﹐為了防止通過資本交易發生大量轉移錢款的情況﹐一定額以上的海外存款和信托資產須每年向韓國銀行報告一次.沒有通過外匯業務機關的存款﹑信托﹑證券投資也須向韓銀申報.
財經部對金融機關的方針是﹐要將巨額匯款﹑海外旅行經費﹑進出口﹑勞務交易資料一起通報國稅廳和海關﹐海外存款及信托等相關資料也應向國稅廳通報.當前每人每年超過1萬美元的海外旅行經費和匯款額只須向國稅廳通報﹑進出口相關資料只須向關稅廳通報.
財經部還稱﹐為了防止非法資金進出入﹐決定建立金融信息分析機構(FIU)﹐以分析有犯罪及洗錢嫌疑的外匯交易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