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全面修改方針﹐把今年末要廢除的企業改善工作制度﹐將延長一至二年.至此﹐與債權團沒達成協議的虧損企業也不被破產或進入法定管理﹐可以進行企業改善工作.
21日﹐金融監督委員會和民主黨舉行了黨政協商會﹐達成協議並作出上述決定的.金融監督委員會的有關人士解釋道﹕本來想從明年開始用〈事前調整制度〉來代替改善企業工作制度﹐但這個制度很難消除大企業倒閉時對各方面的影響﹐所以決定保留該制度.
金融監督院方面表示﹕財經部正在起草的事前調整制度是取得一半以上金融機構的同意之後﹐才能進行財務凍結.但面臨倒閉的企業要取得債權團的同意﹐需要太多的時間﹐所以實際執行起來非常困難.
因此今年末要廢除的改善企業制度﹐事實上明年以後也會持續﹐所以被勒令退出的企業也會增多.金融監督院表示﹕現存的勒令退出企業當中﹐生產經營回復正常的企業﹐將從勒令退出制度中解脫.但難以回復正常的企業不實行勒令退出制度﹐而實行法定管理和事前調整制度之後進行清算.
與債權團達成協議﹐自行內部改造的企業﹐以前是在企業結構調整委員會的參與下互相簽約的﹐但如今只跟債權團重新契約就行.金監院決定取消本來為各債權金融機構之間作調停作用的企業結構調整委員會﹐並
加強以債權團中心的協約運營委員會.98年以後被選定為勒令退出企業的104家企業中﹐仍然實行上述制度的企業有46家﹐其中包括12家大宇系列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