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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反腐敗特別委員會的常設機構化

Posted August. 20, 2000 18:29   

政府正推進把非常任總統咨詢機構──反腐敗特別委員會常任化﹐並賦予有限權利的方案.

20日﹐反腐敗特別委員會的高層人士稱﹕隨著15屆國會閉幕被廢除的〈反腐敗基本法〉﹐將會在今年秋天的定期會裡﹐以議員立法形式重新提出.

這位人士主張﹕反腐敗特別委員會按現在這樣﹐以非常任機構運營﹐持續推進清除腐敗事業會受阻.所以最起碼委員長和1﹑2名委員應常任的形式留任.現在的反腐敗特別委員會委員長和14名委員都是非常任.

這位人士稱﹕反腐敗特別委員會認為﹐為了辨別舉報事實的真偽﹐反特委應有最低限度的調查權.

去年12月﹐政府和民主黨向國會提出過〈保護內部舉報及請求市民審查〉等為主要內容的反腐敗基本法.但因大國家黨反對﹐沒有提出和審議別的〈不正腐敗防止法案〉﹐而隨著15屆國會的閉幕自動廢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