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有關經濟問題的部長級會議的結果是進行超高強度的企業构造調整. 若不听話﹐理所當然的給予行政制裁﹐甚至動用檢察院和警察﹐揭露不合理和不正當行為﹐進行處罰. 要關門的企業果斷的關門﹐要挽救的企業迅速挽救﹐開始第二階段的构造調整. 時間限定為今年年末.
財經部提案的組建常設聯合調查班子﹐在明确法律依据以后﹐立即組建. 通過檢察院、公安部門、金融監督委員會、公正交易委員會、國稅廳等有關机關間信息交換以密切協助關系﹐暫時先具備聯合調查的體制. 強有力的机關決定對企業的不合理构筑協調體制﹐只是通過明文告示化也會對企業產生很大的心理效果.
特別是在以后促進企業改革的過程中﹐金融監督委員會的作用受到關注. 雖然金融監督委員會一直通過債權金融机關迂回式地對企業施加影響﹐但是通過此條款﹐就可以直接參与調查個別企業的不正當行為.
金融監督委員會瞄准了由于經營界紛爭和流通性危机而擾亂市場的現代集團. 到明年2月結束的公正委員會決定延長財產追蹤權也是如出一則.
金融監督委員會一審議官說:雖然現將聯合調查班子以何种形態設立的具體方案還沒出台﹐但是對于常設還是非常設﹐哪一個更有效率還將繼續進行實務性討論﹐將促進特別調查机构的建立.
政府的對策是:挽救有可能恢复的企業;不允許恢复對經營破產有債任的經營團體的職務;對于經營團體的不法行為追究民事刑事責任. 明确表明了以后的處理日程:大宇系列的12家被勒令退出企業的處理方案在九月末确定﹐對于非大宇系列的被勒令退出企業的退出与否在11月內作出決定. 通過這一方法﹐雖然使一部分企業活了過來﹐但是近來隨著以前公司的老板試圖恢复經營一線的職務等道義性解體事件的出現﹐在今年年末被勒令企業結束之前﹐新建一個制度性框架. 一個沒有結束對被勒令退出的企業進行結构調整的債權團體﹐深受可能發生繼續虧損的折磨﹐并且擴大再生產了金融市場的不安﹐導致不良循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