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韓國政府:“不能接受向孤星基金賠償2900億韓元的判決”

韓國政府:“不能接受向孤星基金賠償2900億韓元的判決”

Posted September. 01, 2022 07:40   

Updated September. 01, 2022 07:40

한국어

  世界銀行下屬的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決定,韓國政府應向美國私募基金“孤星基金”賠償約2.165億美元(約2920億韓元)和利息185億韓元等共約3100億韓元。這相當於孤星基金方面要求的46.7950億美元(約6.3萬億韓元)賠償額中的4.6%。韓國政府表示“難以接受”,表明了不服判決的方針。

 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的孤星基金事件仲裁庭8月31日上午9點左右,引用孤星基金方面的部分主張,向韓國法務部發送了內容為“韓國政府向孤星基金賠償約2920億韓元”的判決書。另外,仲裁庭還要求韓國從2011年12月3日起到支付全部賠償金為止,賠償壹個月期的美國國債收益率帶來的利息。韓國法務部表示:“以目前為基準,推測利息額約為185億韓元。”

 當天的判決是自2012年11月孤星基金以韓國政府為對象提出6萬億韓元的“投資者-東道國投資爭端解決機制”後,時隔10年作出的判決。“投資者-東道國投資爭端解決機制”是海外投資者因對方國家的法令或政策遭受損失時通過國際仲裁獲得損害賠償的制度。

 核心爭論焦點是孤星基金和韓亞金融之間在出售外匯銀行的協商過程中,韓國政府是否不正當地推遲出售,並施壓降低出售價格。對此,仲裁庭承認了孤星基金和韓國政府都有責任。仲裁庭認為,雖然韓國政府違反了韓國-比利時、盧森堡投資保障協定上的公平、公平待遇義務,但孤星基金也有責任因被判有罪的外匯信用卡股價操縱事件而推遲出售。孤星基金在比利時設有皮包公司。

 因此,仲裁庭承認孤星基金方面的50%過失相抵,只認定下調後的出售價格的壹半即2.165億美元為賠償金。對於香港上海匯豐銀行延遲批準出售外匯銀行和不正當課稅等爭論焦點,孤星基金方面的主張全部被駁回。

 韓國法務部長韓東勛當天下午在政府果川大樓法務部舉行新聞發布會表示:“難以接受此次仲裁庭的判決,”“政府抱著國民的血汗稅金不能流失壹分錢的覺悟,將積極采取申請取消等後續措施。”如果韓國政府在120天內不服判決提出取消申請,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內部將組成取消委員會,討論是否撤銷判決。


張恩智記者、朴鐘民記者 jej@donga.com · blick@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