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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主場專利戰”勝蘋果

Posted August. 25, 2012 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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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蘋果部分產品因侵犯三星電子的兩項通信標準,已被法院禁止在韓國國內銷售。而且,法院已駁回“三星侵害蘋果設計”一事。美國將在25日公佈陪審團的評議結果,借此雙方會產生達27億5000萬美元的專利訴訟費用。

首爾中央支法民事協商第11部(部長法官裴俊憲)在當天“特權侵害禁止訴訟”中表示:“蘋果侵害了三星移動通信(CDMA)通信系統‘975專利’和有關移動通信的‘900專利’等。蘋果應禁止使用該產品的蘋果3GS,IPHONE4,IPHONE2,並賠償4000萬韓元。”目前暢銷中的IPHONE4S和IPAD3與此無關。

實際上IPHONE 4S和IPAD 3也使用了該技術,因此只要三星追加訴訟,蘋果所有產品將面臨禁售。三星電子也被判侵用蘋果的“彈回畫面(bounce-back)”,禁售GALAXY S2等,向蘋果賠償2500萬韓元。“彈回畫面(bounce-back)”是指照片或檔到達邊緣時,自動彈回桌面的功能。GALAXY S3並未使用該技能,因此應該不會受太大打擊。

針對“三星模仿蘋果設計”的相關問題,法院認為:“蘋果主張三星模仿了其六個產品的設計。但我們很難從新舊•創作性等方面判定三星模仿了蘋果。”24日上午九點(韓國時間25日上午一點),九名陪審團(關鍵牌)在美國加利佛尼亞州北部地方法院進行判決評議,目前已進入第三天。



張冠碩 樸賢真 jks@donga.com witnes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