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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國民年金並不是政府的“私房錢”

Posted May. 28, 2012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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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預算編制部門表示,國民年金持有一半以上股份的首爾週邊迴圈高速公路和大邱釜山高速公路等一些告訴公路應該降低過道費。他們稱:“首爾週邊迴圈道路與仁川機場鐵道等6處的最大股東是公共機構,因此要降低至靠政府財政支援建造的一般高速公路水準。”

因為公共機構的股份超過一半就要降低使用費,那因信賴政府而投資的那些民間投資者受到的損失該如何處理?更大的問題是“持有民間投資事業股份的公共機構”中還包括國民年金。國民年金是保障國民養老的寶貴資金,因此要比那些關注公益性的財政資金更重視收益率。正因為如此,還果斷地把投資對象擴大到國內外房地產。

“文民政府”初期,政府還試圖規定有必要時強制性地將國民年金投入到公共投資事業。盧武鉉政府時期用國民年金填補國債,並且由於工作失誤也沒有收到利息,此時柳時敏保健福祉部部長還若無其事地說:“不論是年金還是稅金都是國民的錢。”每次發生類似事件時,年金投保者都質疑要不要繼續上繳保費。像運營財政一樣使用國民年金是比保障國民養老的退休費更重視政府名分或需求的不正確的態度。

因此,有必要明確保障國民年金的獨立性、支配結構的政治中立性。年金基金委員會有必要像韓國銀行金融貨幣委員會一樣徹底獨立。國會事務局員工加入的是公務員年金,也許是因為國民年金和自己的養老無關,才能如此若無其事。

國民年金投保者超過2000萬人。可按照目前的趨勢,2028年能給高齡國民回饋的養老金每月達不到60萬韓元。這是難以養老的金額,因此還有人指出這不過是一個“零花錢”水準。雖說“長命百歲”時代即將來臨,可對一半的國民而言,國民年金是唯一的養老保障。應該像美國加州公務員年金或荷蘭公務員年間一樣,將國民年金培養為收益性、安全性兼備的年金基金,進而為國民養老做好萬全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