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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破口大駡型”藝人

Posted October. 24, 2009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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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國會對廣播通信審議委員會等廣播相關機構進行國政監察時,秦聖昊議員公開了藝人金口羅破口大駡的影像。金某去年出演KBS2《明星金鐘》等節目,並以“打起精神狗東西”、“狗娘養的”等言語引發爭議。而且,廣播審議委員會今年6月調查三大廣播電臺娛樂節目語言使用情況時,也被評為最愛破口大駡以及使用的粗魯語言最多的藝人。

▷媒體評論家辯喜財(音)最近揭露金某“辱駡政治”的事例。2002年,金某與黃某等人一同在網上上傳的“搞垮韓國的100人”歌曲不僅辱駡了除金大中總統以外的歷代總統、李會昌大國家黨總統候選人、一部分藝人,其中還包含了很多難以啟齒的“髒話”。而2004年總統競選時,還修改了歌詞,用他攻擊了那些主導“彈劾盧武鉉”的政治人士。另外,2003年他還說當時的李明博首爾市場是“XX鯷”、“包工頭XX”等。在鄭淵珠就任KBS董事長之後,曾是無名喜劇演員的金某從2004年秋天開始正式成為KBS廣播“12點歌謠廣場”的主持人,從而進軍電視臺。

▷一些糊塗的事例以為,“破口大駡型藝人”受譴責,自己就會受難。於是,和自己“站在一條線”上的藝人成為爭議對象時,就會出現一種試圖包庇的情況。不過,他們自己成為這些藝人辱駡的對象時,也會如此從容嗎?某個左派網路媒體近期表示:“懷念過去可以聽到金口羅破口大駡的盧武鉉政府時期”,對此,網路新聞《今日焦點》反駁道:“如果他罵的是金大中、盧武鉉,你也會那樣想嗎?”

▷事實上,很難要求藝人具備聖職者或教授、企業家、公務員等職稱水準的“語言品德”,可就藝人對青少年發揮的影響力來看,很難用“表現自由”來包裝藝人的庸俗行為。批判一旦成為“辱駡”,其語言和文章就會淪為社會兇器。要知道,國民的幸福權中包含聽“正確語言”的權利。

評論員:權純活 shkwo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