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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暴力“承受無限痛苦”,娜英家人受害賠償金只有1400萬韓元

性暴力“承受無限痛苦”,娜英家人受害賠償金只有1400萬韓元

Posted October. 02, 2009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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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娜英事件”被害兒童S某(8歲)和家人,雖然正在承受著無法挽回的身體和精神的痛苦,但是從政府和地方自治團體得到的被害支援金卻沒有那麼多。隨之有人指出對犯罪被害人的救助和支援制度要有實質性的強化。

○被害支援金只有1400萬韓元

1日法務部和京畿安山市表示,S某由於這次事件可以從政府得到最多達1459萬9000韓元的被害支援金。從S某的家人以後所要負擔的精神與物理治療的費用來看,這個數字是極其不足的。

法務部支援的安山犯罪被害者支援中心,在事件發生後的去年12月末給S某的家人支援了緊急生活費300萬韓元。後又經過與被害者支援協助醫院高麗大安山醫院協議後,將S某的手術費和住院費從800萬減到了600萬韓元。

安山市又通過保健支家庭部經營的緊急醫療費支援制度支援了300萬韓元,通過京畿道經營的“無限幫助醫療費”制度支援了59萬9000韓元,共計359萬9000韓元。在此過程中,安山市在知道了S某的家人拿到了個人保險金等4000萬韓元後,曾企圖收回支援金,後來因為受到輿論的批評後取消了回收的決定。

法務部在犯罪受害人得到殘疾的判決時,最多會支援600萬韓元的被害救助金。4月在修改法律後雖然把救助金提高到最多1000萬韓元,但是S某在4月之前被害,即使得到最高等級的殘疾判定,也只能拿到600萬韓元。而只有在得到殘疾人判定後才能申請救助金,所以等幾個月後S某的家人才能拿這筆錢作為醫療費。

幸好這個事件被廣泛觀注,很多市民表求願意幫助S某。隨之,安山市決定與京畿道社會福利共同籌金會一起募集捐款。諮詢電話是031-481-2921。NAVER與DAUM等大型門戶網站也正在為救助S某進行募捐活動。

○法務部正在考慮對策

犯罪被害人救助組織的主要部門法務部,雖然開始了準備強有力對策的工作,但是由於沒有確實可行的妙計而煩惱。在預防犯罪的角度,需要提高對兒童性暴力事件的定刑,或強化帶上電子手鐲,公開身份等事後對策,但是大部分對策目前都在實行當中。

在“惠珍,藝瑟誘拐事件”發生,對未成年人性暴力犯罪的定刑已經大大加強。國會去年6月修定了性暴力犯罪處罰及被害人保護法,對強姦未滿13歲的女性的犯人,定刑從5年延長到了7年,對類似強姦行為的處罰也從3年以上改為5年以上。

去年9月開始實行了對未滿13歲兒童進行性暴力犯罪的犯人最長會強制帶上10年的電子手鐲的法案。從明年1月開始實行可以在網上查詢到兒童、青少年性犯罪份子的制度。

法務部有關人員表示:“我們向大法院量刑委員會建議對未成年人的性暴力量刑標準。與企劃財政部等協商後,我們正在研究增加被害救助金,並擴大救助金支付物件範圍的方案。”法務部長官李貴男1日向S某的家人送去小額商品劵等表示了慰問。



崔昌奉 ceric@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