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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党未能就私立大學法修改案折中意見

Posted December. 13, 2006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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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開放的我們黨和大國家黨分別在國會教育委員會議上提出關於處理私立學校法重新修改案的妥協案,試圖進行折中,但是沒能縮短意見分歧。

大國家黨改變以前的態度提出擴大總同窗會或學生家長協定會等推存權條款修改案,以此來替換原本將現在成爲學生經營委員會和(小中高校)和大學評議委員會(大學)的“開放性理事制度”推存權條款上追加“等”的要求。但是開放的我們黨恪守很難收容此修改案的現存方針。

開放的我們黨表示意見說,如果將法學專業研究生院設置法(法律學校法)和私立大學法聯繫起來,就可以討論重新修改問題。並試圖進行私立大學法和法律學校法的“兌換政策”,但是沒能達成協定。

在當天上午舉行的開放的我們黨高層政策調整會議上,第6政策調整委員長李恩榮說:“第一次遞交(私立大學法)修改案時,大國家黨指揮部承諾(一同)通過法律學校法,但現在將法律學校法案推在腦後,僅對私立大學法提出疑問,這是欠妥的行爲。”

開放的我們党院內代表金漢吉強調說:“在國會教育會議上,應該確實整理司法改革具備代表性的法律學校法。”

李恩榮在當天下午舉行的國會教育委員全體會議上說:“(大國家党)李周浩議員說要同時處理私立大學法和法律學校法。”

但是,大國家党教育委員會幹事林海圭議員說:“我們黨的意見是法律學校法在黨內也意見很多,因此通過討論,力爭在明年2月份的臨時國會上通過法律學校法。”



吉鎭均 leon@donga.com